【内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文如下: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全面保护天然林,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标志着我国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2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历史性转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我国天然林数量少、质量差、生态系统脆弱,保护制度不健全、管护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现提出如下方案。
【意义】
《制度方案》是具有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及“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文明”等重要理念的纲领性文件。
二、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该政策对于林木业保护起到指导作用,是对原有政策的细化和延续,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
【措施】
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天然林保护摆到突出位置
二、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天然林的保护。
三、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天然林,并赋予一定的执法权。
四、提高全民保护意识,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天然林保护。
(【内容】内容部分为引用借鉴
原标题:《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来源:百度新闻—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