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了好干部的标准问题。
一个信仰:“1”即“一个信仰”: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 ‘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
两个字:“2”即“两个字”:“严”和“实”。2014年3月9日下午,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句话:“3”即“三句话”: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四个人:“4”即“四个人”:要心中有党,做政治的明白人;要心中有民,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心中有责,做发展的开路人;要心中有戒,做班子的带头人。2015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接接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要求:“广大县委书记要以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和班子的带头人”。
五条标准:“5”即“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这些标准从灵魂、作风、品质、做人、做事五个方面对好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贯穿其中的主线就是德才兼备,最终目标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内涵】
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的力量源泉。
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二: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天然使命。
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三:勤政务实,是好干部的基本要求。
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之四: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必备品质。
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五:清正廉洁,是好干部的道德底线。
【重要意义】
第一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的力量源泉。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定不移的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第二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天然使命。要到群众中去,以民为师,与民为友、甘于奉献。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第三勤政务实,是好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有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务实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工作,“吃苦在前,实干在前,吃亏在前”。
第四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必备品质。担当是义务,是责任,是能力,是品格。要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要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在风险面前能挺身而出、敢于作为、敢于承担。
第五清正廉洁,是好干部的道德底线。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对名利要有平常之心,在需要面前学会选择,在诱惑面前学会放弃,在原则面前学会坚守,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