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检察公众号 | 时间:2021-12-30 15:2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
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笔试成绩查分核分已完成,现将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请看附件1。(链接附后)
二、岗位技能测试相关事宜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0分,根据各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参加岗位技能测试请于12月30日下午16:00前向报考单位提交放弃申明,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看打为20分钟,听打10分钟。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00
岗位技能测试地点: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笃行楼(昭通市昭阳区水富路与龙泉路交叉东北处);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岗位技能测试地点,从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笃行楼侧边校门口进入考点。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我院将会在2022年1月4日对各位考生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公告,根据各考生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20%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参加面试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二)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岗位技能测试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技能测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小于等于37.3度)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 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 “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岗位技能测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八)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发考生密切关注。
(九)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xlsx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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