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公众号 | 时间:2023-08-04 11:3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社会化公开
选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临沧交运集团”)成立于1959年,是临沧市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从事道路客货运输、汽车销售维修检测、驾驶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保安及武装守押、商品经营、公共交通及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车充电站、工业工贸、劳务服务、物流、进出口贸易、国内旅游等30余个项目,具有客运二级资质、货运三级资质、汽车修理一类资质、驾培综合一级资质。集团设立10个分公司、5个二级子公司、3个控股公司、4个参股公司及14个三级子公司。为助推集团转型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外部社会化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职位及数量
集团公司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1名
孟定分公司 驾校副校长 1名
双江分公司 财务负责人 1名
双江分公司 财务管理岗 1名
永德分公司 财务管理岗 1名
沧源分公司 财务管理岗 1名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公开选聘;
2.面向本土民营企业、个体工商、非本地国有企业等外部的优秀人才公开选聘;
3.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选聘。
(二)参选资格及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愿意到企业从事党务及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工作协调、开拓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同时,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问责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有偷税漏税情形的;
6.有严重不良征信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履职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临沧交运集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每月收入3000元—15000元;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薪酬咨询联系电话:0883-2137698;13988390745。
五、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征求意见—审核—研究聘用—任职—办理入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8月10日(星期四)18:00(共7天)。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应聘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或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同上传报名指定邮箱。由集团公司负责实时收集、汇总、初审,并报领导小组会审。联系及报名方式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临沧交运集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三)考试测评
笔试、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临沧交运集团公司微信订阅号,笔试、面谈测评结果公众号和订阅号发布。考试测评结束后,按综合成绩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党委成立考察组,每组3名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如考察对象人选确有影响选聘的问题,由考察小组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空缺或按测评结果顺延考察。
(五)征求意见
向政法委、公安局(或派出所)、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征求其本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反治安管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和“两违”等有关情况。
(六)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聘用人选,由集团公司党委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
(七)研究聘用
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待市国资委党委批复后,集团公司党委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在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临沧交运集团公司微信订阅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任职
集团公司党委、纪检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提醒谈话。完成聘用人员任前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九)办理入职
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实行1年的任职试用期管理,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降为一般员工管理。选聘一般管理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给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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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社会化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应聘登记表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2023年8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mAKNvest2t0N3T4ViBo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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