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3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公告 | 时间:2023-12-16 15:4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2023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第三次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四)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五)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五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点击“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格式,图片不得超过35KB,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至12月2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至12月29日12:00;
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5日。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文件形式上传,每个文件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招聘单位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12月2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予受理。收费标准按照100元/人收取。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月4日至1月5日登陆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年1月3日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地质矿产勘查政策法规两科,两科合卷,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电话:0871-63122511)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人数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两项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具体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dk.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专业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目录。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22511;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0871-67211176;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队:0871-67597559;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0876-2140519;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0872-2125751;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0875-220747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48723;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3196539
(三)门户网站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dk.cn);
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
附件:1.2023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本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 2023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附件2-4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pdf
附件2-5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6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8 给予公开警示(含撤销)的首轮建设学科名单.pdf
附件2-10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xls
附件2-11 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pdf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 |||||||||||
编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 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考试类别 | 备注 |
1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地质岗(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具有地质、地质勘查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高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地以文山州和红河州为主。 | ||||
2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 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技术岗) | 2 | 本科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具有地质、地质勘查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高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 070901 地质学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或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方向)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工作地以大理州和保山市为主。 | ||||
3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 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技术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具有地质、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高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901 地质学 081201 测绘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或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方向)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测绘工作;工作地以保山地区为主。 | ||||
4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队 | 地质技术岗(专业技术岗位) | 2 | 本科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具有地质、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物探、物化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与遥感勘查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高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404T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能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
5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 检测实验岗(专业技术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硕士 以上 |
18周岁以上,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实验测试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高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
070301 无机化学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081803 地质工程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从事户外地质采样,岩石矿物、土壤、水、生物、环境、“工程质量”等样品分析测试工作。 | |||
检测实验岗(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具有地质、实验测试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中职)年龄为35周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高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901 地质学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
从事户外地质采样,岩石矿物、土壤、水、生物、环境、“工程质量”等样品分析测试工作。 | |||||
合计 | 8 |
来源:http://hrss.yn.gov.cn/html/2023/12/15/58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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