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共青团宁洱县委公众号 | 时间:2023-09-18 17:1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共青团宁洱县委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共青团宁洱县委业务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数量: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专业:专业不限
(三)应聘条件: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对象:
1.零就业家庭认定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内认定查询)、《就业创业证》(城镇户口,户口本上所有人都未就业、没有个体经营)。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失业时间为准、有《就业创业证》。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提供扶贫部门证明、审核搬迁点是否在城镇。
二、报名、面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15日。
报名地点:宁洱县新行政中心一楼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曹春波
联系电话:0879−3232837 15154856545
报名须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共青团宁洱县委报名。
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应聘条件,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聘用
体检:审核通过的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送交我单位。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共青团宁洱委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宁洱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三)应聘人员试用期间或被录用后,发现存在信息失真、欺诈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录用后不履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我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终止聘用。
共青团宁洱县委
2023年9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8v7mr08m6V6O9IROE93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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