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洱长安网 | 时间:2020-06-02 14:2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0名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留置看护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完成监委留置对象看护任务,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招聘人数:20名(男性16人,女性4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留置看护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和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普洱市户籍;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20年5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男性身高165厘米(含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含155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建档立卡户子女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疾病的;
8.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截止2020年5月30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安机关文职、勤务辅警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宁洱县宁洱镇天壁路81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设置表》,详情请登录 “宁洱警方”微信号进行查询。
2.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点报名→将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需提供材料如下: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②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面试
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岗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以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用时最短者进入体检。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登录“宁洱警方”微信号进行查询,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宁洱县纪委县监委监督电话:0879-3316025。
五、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宁洱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工资参照宁洱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待遇保障,每人每月3053.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购买意外伤害险。
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每人每天给予35元的执勤津贴补助,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看护任务的,每人每天按照100元的执勤津贴补助。
六、其他要求
(一)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政审、参与政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自动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招聘留置看护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通过相关“宁洱警方”微信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监委、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洱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3316258
附件:1.《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设置表》
2.《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设置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全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分类代码 | 报名资格条件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条件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1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 留置看护人员 | 16 | 5327000001 | 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和警务辅助工作(详见公告) | 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不限 | 18-35周岁 | 男 | 不限 | 普洱市 |
2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 留置看护人员 | 4 | 5327000002 | 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和警务辅助工作(详见公告) | 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不限 | 18-35周岁 | 女 | 不限 | 普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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