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二、宣告死亡的特征
宣告死亡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一)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1.普通期限要求当事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如张老三是精神正常的成年男性,一天下午他出门办事,一直没有返回家中。家中妻子需要等待四年的时间才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张老三为死亡人。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意外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坠机等意外事件,则其利害关系人只需等待两年时间就有权去人民法院申请其为死亡人。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当事人不可能存活的,则不受两年时间的限制。若上述的飞机失事事件有关机关依法证明,则没有必要等两年就可申请其为死亡人。
(二)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申请人包括: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此类人并无顺序限制,任一主体都有权去人民法院申请。
(三)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人民法院在进行宣告前会发出寻找公告,帮助当事人近亲属进行寻找。普通期限和意外事件的公告期为一年,机关证明的公告期为三个月。若公告期被申请人仍然杳无音讯则由人民法院宣告其在法律上已死亡。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一)财产问题: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进行继承;
(二)婚姻问题:若当事人已经结婚,则夫妻关系消灭,其配偶可以另行结婚;
(三)子女问题:其配偶可以单方面决定子女是否被他人合法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