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公众号 | 时间:2022-03-04 11:4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其中:综合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综合岗位
1.男50周岁以上(1972年3月1日之前出生),女40周岁以上(1982年3月1日之前出生)的大龄失业人员;
2.初中及以上学历;
4.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限保山市户籍;
6.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素质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3月4日至3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杏花楼梯黄纸房295号医技楼3楼办公室)。
六、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22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
七、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招聘考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和体检
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5887679107)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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