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龙县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3-09-11 11:1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为做好玉龙纳西族自治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户籍在玉龙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玉龙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暂住证无效)。
(三)玉龙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玉龙县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五)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丽江市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丽江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丽江市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玉龙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时间安排
2023年丽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28日12:00。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8日周一至周五8:30—11:50,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玉龙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玉龙县人大附楼北楼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103室)
联系电话:0888—5391436,联系人:和老师。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
①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丽江市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丽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体检合格证明
玉龙县教育体育局认定人员即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要求在丽江市医院体检中心、古城区医院体检中心、玉龙县医院体检中心三个县级以上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提供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在首页相片处(申请人自行粘贴本人一寸照片)和结尾“体检医院意见”处均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原件。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丽江市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公章)。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按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认定公告查询网址及电话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www.yulong.gov.cn/xljylx/c102118/202309/195150039f0b4bd1b240fa11ccb9c8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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