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古城区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3-09-11 11:1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古城区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丽江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我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1.持有古城区户籍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古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区外户籍人员(暂住证无效)。
3.在古城区范围内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毕业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只能按已经获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丽江市古城区公安机关签发且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古城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丽江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可在古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材料与本区申请人相同。
5.驻古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古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的要求,现居住在古城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在古城区范围内就读现在丽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县级公立医院体检合格。其他在丽江以外的申请人、委托他人认定的申请人或在丽江就读未返校的学生,可选择在目前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认定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免试认定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2023年9月11 日9:00至9月28日12:00。
3.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古城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5.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小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认定时间
2023年9月11 日9:00至9月28日17:00(周末休息),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现场认定地点
丽江市古城区教师发展中心(大研街道北门社区文庙巷12号——上海新纪元学校往东50米)。
3.联系电话
座机:0888—5128299
手机:和老师:13578372047 和老师:13688773944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提供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
(1)提交毕业证原件,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
提交《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2),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体检有效期为半年。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学科,如“初中信息技术”,简写为“初信”)。
6.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交公安(派出所)系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认定人员自行到公安机关或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注意事项
(1)不可委托学生、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及其他无关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人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点为: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3)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时,要注意逻辑关系:
① 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段不能重复(互相包含)填写。
例如:某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错误填法):
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在XXXX学校就读大
专,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在XXXX单位实习(或工作)。
② 学习和工作经历至少要填写两个阶段(高中阶段及大学阶段)。
③ 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未能在网报时验证的,须提供相关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④ 普通话未能验证的,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分验证”中,下载打印普通话合格证。
承诺书、照片要保证清晰。
存在上述错误,一律不予通过。
四、领取证书
现场认定通过的人员到古城区教师发展中心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以古城区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咨询古城区教师发展中心(电话:0888-5128299,手机:13578372047、13688773944),并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jgucheng.gov.cn/),我们将在网站里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5.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古城区教育体育局认定公告查询网址及电话: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0888-5128299 http://www.ljgucheng.gov.cn/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www.ljgucheng.gov.cn/xljgcq/c101528/202309/94571aec0c7b400b913efd91003819a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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