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网站 | 时间:2021-12-31 14:1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 楚雄考区考生须知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是选拔适教、善教、乐教的优秀人才到教师队伍的考试,模范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职责。请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举行,各位考生应遵守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考点开展疫情防控。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
(二)考试地点:报考语文、数学科目的考生在楚雄市北浦中学考点考试(楚雄市鹿城镇青龙路131号);报考其他科目的考生在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考点考试(楚雄开发区育才路145号)。
(三)带齐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3.《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4.有效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材料)进入考点;5.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第二次为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考场时将承诺书、“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材料)和考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第二次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为阴性的书面证明材料交监考员存档。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携带物品须知。1.考生可携带2B铅笔、黑色钢笔、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包括手表在内的各种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一经查出将按违规处理。3.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4.手机、手表、手环、小刀等违禁品禁止带入考场,各考点均设有考生物品寄存室,请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寄存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提醒:寄存物品领取时间为本场考试正式结束后,不得提前领取。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注意个人防护
增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习惯。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考试前后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
(二)考前
1.主动进行考前和考试期间个人健康监测
考生要积极主动做好新冠肺炎风险排查和体温监测,考前7天起至考试当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体温≥37.3℃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8-3122846。
2.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考生要在考前3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前彩色打印。
3.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第二次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为阴性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提前彩色打印。
(三)赴考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为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四)考中
1.考生除核验身份等特殊环节需按要求摘掉口罩外,在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抽题、备考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后
考试结束后,按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注意保持距离,不拥挤、不扎堆。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科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签署《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表明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学校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考点管理、防疫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cxz.gov.cn),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诚信考试
(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出现“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进行惩处。根据规定,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还将录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纪舞弊将付出沉重代价,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在考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箱:楚雄州教育体育局门卫室外(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73号)。监督举报电话:0878-3122846。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和登录密码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到A4纸上,严禁擅自更改准考证信息,并认真阅读考试须知。
(二)我州各考点学校均为无烟校园,严禁在校园内吸烟。
(三)本次考试考生人数较多,交通压力大,建议绿色出行,尽量不开私家车赴考。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路线,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交通拥堵耽误考试。
预祝全体考生身体健康,考出优异成绩!
附件: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楚雄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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