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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选任听证员公告

来源:昭通检察公众号 时间:2022-06-08 13:31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2022年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选任听证员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起至6月17日。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听证员,建立市级听证员库,作为辖区内检察机关选用听证员的主要来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要求

(一)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二)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应当实事求是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干预。

(三)听证员应当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办案秘密等。

二、选任名额

根据昭通检察听证工作实际,综合考量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办案需求及报名人员专业技能、业务领域和服务区域等情况,决定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报名等方式选任听证员40名。听证员服务地或住所地主要在基层的,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院双向聘任。

三、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昭通市行政区域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人民调解员;

3.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4.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人民陪审员;

5.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情形的。

(五)听证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任期内,本人提出退出申请或出现不适宜再担任听证员的情况时,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审批。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选任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提交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意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将自即日起向市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医学会、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等有关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征求推荐意见。相关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同等受理。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7日起至6月17日。

3.报名材料: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tsjcyagb@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

①经签名盖章的《昭通市检察机关第一届听证员推荐/自荐表》扫描件;

②近期两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③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

⑤执业资格证书、职务(职称)任命(聘任)文件或证书等体现专业技能和专长的资料扫描件;

⑥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推荐、自荐人选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听证员候选人,严格选任条件,合理确定听证员库的人员规模和专业结构,总体上要充分体现听证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组织考察

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听证员进行考察。

1.考察名额:候选人考察人选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1:1.2的比例确定;

2.考察方式: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形式进行;

3.考察内容:包括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业务技能等方面。

(四)拟任公示

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将拟任听证员人选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选任公布

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并制作、颁发听证员证书。

五、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必要费用,按照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办法及机关规定予以保障。

六、联系方式

有关听证员选任事宜,可向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咨询。

电话:2243740

邮箱:ztsjcyagb@163.com

附件:《昭通市检察机关第一届听证员推荐/自荐表》

昭通市检察机关第一届听证员推荐自荐表.doc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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