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津县政法综治公众号 | 时间:2022-01-17 09:5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中共盐津县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盐津县委政法委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盐津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及职责
(一)岗位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新闻宣传、编辑、记者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协助办公室处理办事、办文、办会、撰写宣传稿件、照片采集、微信公众号、盐津长安网编辑维护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中共盐津县委政法委政工科。报名需提供,《盐津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就业状况承诺书》(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街道)出具的家庭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残疾证、低保证明等)及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盐津县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盐津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最长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有下列情形的,依法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一)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二)在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盐津县委政法委规章制度的;
(三)经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规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四)协议期满的;
(五)有其他依法应当解除聘用协议情形的。
六、待遇及保障
(一)聘用人员待遇按照2000元/月保障。其中,单位补助92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80元。
(二)单位为聘用人员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三)聘用人员事假、病假、下乡、出差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在缴纳工会会费后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六、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盐津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请广大应聘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排查健康状况,笔试、面试时需出具《云南健康码》《行程卡》,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0-3031399。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胡老师15987049616)
中共盐津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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