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鲁甸公众号 | 时间:2022-05-17 16:2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关于县公安局文职辅警招聘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鲁甸县公安局2022年文职辅警招聘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举行,其中行政能力测试8:30分至10:30分,申论10:30分至12:30分。本次笔试考点设在山师华清鲁甸崇文中学,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899),并于2022年6月4日开始登录打印准考证。当前,省内、外仍有疫情发生,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各位考生按时、安全、顺利地参加本次文职辅警招聘笔试,经研究,现将笔试疫情防控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鲁甸县公安局。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首场笔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并下载打印签署《鲁甸县公安局2022年文职辅警招聘笔试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鲁甸县公安局2022年文职辅警招聘笔试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严格遵守鲁甸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外省入鲁(返鲁)考生应提前掌握并遵守鲁甸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证明。
(二)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居家隔离证明或集中隔离证明。
(三)对近14天内有上海、北京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证明或7天集中隔离证明和7天居家隔离证明。
(四)对近14天来自(途经)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边境县(市、区、旗)的考生,需提供7天居家隔离证明或集中隔离证明。
(五)对近14天内来自(途经)省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旗)、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需提供7天居家健康监测材料,3次核酸阴性证明。
(六)对近14天内来自(途经)省内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等级的非边境县(市、区)的入鲁(返鲁)人员,需提供3天居家健康监测材料,2次核酸阴性证明。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首场笔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核酸取样。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一)“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二)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三)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近14天来自或途径高中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但不能提供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鲁甸县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五、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当天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应保持通讯畅通,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鲁甸县公安局。
十、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鲁甸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鲁甸县公安局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生自行承担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
十一、考生应严格遵守鲁甸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鲁甸县疫情防控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鲁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0-8120799。对于考试相关规定有疑问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鲁甸县公安局辅警办:0870-8126555转3731。
鲁甸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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