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甸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 时间:2022-03-18 18:1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鲁甸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切实缓解我院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的状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鲁甸县卫生健康局和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2022年鲁甸县卫生健康系统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近5年(2018年至202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研究生。
(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除需具备以上的基本条件外,临床医学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三)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登记表、一本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录取时专业为一本专业或学校为双一流建设学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证明、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免冠照3张;非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昭通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登记表、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相关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四)考试、考察、聘用
1.面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不含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进入下步招聘程序。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进入考核(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员)。所有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情况、违法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应聘资格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需配合协助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由县卫生健康局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予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公示。考察合格者,于5月30日以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备案。
4.在考察、公示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录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6.聘用。聘用手续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聘用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凡拟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三、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鲁甸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高校现场报名及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须提供24小时内“云南省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信息,同时接受体温测量。
1.体温正常(≤37.3℃),且“云南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方可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人员研判后,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方可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经7天居家健康监测,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试。
4.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专业人员综合研判评估,凡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患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鲁甸县人民医院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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