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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时间:2022-11-15 17:57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云南事考网整理2022年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公告以供广大网友查阅,详情内容如下;

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2年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公告》,现已完成招聘笔试、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体检政审名单人员,体检及政审工作同步进行,根据《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公告》,体检、政审,其中一项不符合录用标准情形的不得作为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公告》关于体检的规定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时间安排

体检报告提交时间:请将体检报告于11月23日前提交给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组。

(三)有关事项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进入政审名单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情况(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简要版)、拟录用人员应当提交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于11月23日前提交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组。

四、相关要求

(一)各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各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不按公告规定时限及时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因疫情原因,公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一律快递邮寄到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组(收件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90号;邮政编码:661199;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769475029)。同时将资料扫描一份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号:810401545@qq.com。

(四)请拟进入录用环节的考生确保通信畅通,如因考生报名时提供非本人电话号码或提供的电话号码有误、无法接通、处于关停机状态等原因,导致考生本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答疑

本公告公示期: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地址或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90号

联系咨询电话:0873-3726434

监督电话:13769357348

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公示(1).xlsx

红河州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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