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3-12-19 22:0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于2023年12月17日结束,经资格审查,现将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人员名单
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公开招聘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安排
笔试考核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掌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面试的,一同进入面试;如笔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一)笔试地点及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
地点: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蒙自市凤凰路6号)
具体笔试安排如下:
笔试岗位 |
笔试地点 |
笔试时间 |
备注 |
党务群工岗 |
红河发展集团501室 |
上午9:00-11:00 |
|
风险控制岗 |
红河发展集团501室 |
(二)资格复审
笔试前将在签到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料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且不再安排补考。请各位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
4.应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6.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于上午8:00到达签到处等待资格复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签到处,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笔试资格。
2.考生进入笔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参加笔试不得携带除文具以外的物品,在笔试前必须将与笔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寄存到考场外物品保管室并登记。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笔试资格。
4.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回避。
5.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答疑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若对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存在疑问,请在公告期内致电:0873-3666190(娄老师)。
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73—3728758(王老师)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2: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笔试考场纪律.docx
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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