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玉溪消防公众号 | 时间:2024-04-21 15:4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15—20人。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综合应急、森林火灾等工作,履行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员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休假时间根据《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施,服从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调剂安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政治审查合格;。
3.男性中国公民;其中退役军人、消防退役人员、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具有森林火灾扑救经验、拥有B2类以上驾资格证的优先。
4.年龄18至30周岁,有B2类以上驾驶资格证,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
5.具有初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9.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时间
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休息8天,满一年后享受年假,休假按照编班分组轮换休假,施行“三班倒”休假模式。
四、工作地点
通过考核合格后,在玉溪市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的大营街消防救援站、研和消防救援站、九龙池消防救援站工作(前期统一在研和消防救援站集训)。
五、用工形式
玉溪市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直接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两严两准”管理要求。(试用期为2个月,退役军人和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待遇根据大队财务现行管理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正式聘用后去除“五险”每月实发到手工资3200元以上,根据工作年限逐年增加,表现优秀有单独岗位任职人员额外有职务和岗位工资。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4、符合工作年限,根据大队管理规定,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第二年起开始享受带薪休年假,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5、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5日,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红塔区大营街消防救援站(红塔区大营街杯湖路3号)
4、电话咨询联系人:廖丰云(指导员)15187811199,咨询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参加后续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为4月26日(星期五)在研和消防救援站(研和街道公租房对面)组织)。
6、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打印件。
(3)有B2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资格的,请携带相应《驾驶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消防救援队伍经历人员需要开具相关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退役士兵请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由玉溪市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研和消防站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为60分,测试科目为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三项科目各占20分(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测标准分值依次替减)。
(3)面试成绩为40分(根据仪容仪表、谈吐、入队工作动机、是否服从指挥等方面由面试人员打分)。
(3)体能测试、面试均在研和消防救援站,体能测试和面试综合得分成绩合格通过电话联系,否则不再通知。
(三)体检
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符合入队条件的入队前需要全部参加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参加体检人员符合要求后,通过电话联系,请保持所留号码畅通。
(四)签订合同
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本人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政审及尿液毒品检测函”,尿液毒品检测自行前往检测,均合格后入队试用,试用期满后由大队确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招聘由玉溪市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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