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 时间:2023-09-21 16:5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第二期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塔区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幼保健院专业培养平台资源优势,培养红塔区青年就业人员技术能力,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青年见习人员。
一、招录名额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本次招录3个岗位3名青年见习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录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16-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四、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年不得低于100元,购买企业团体保险的,需在保单注明人员姓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6日8:00-12:00 14:00-18:00
报名地点:红塔区妇幼保健院(红塔区明珠路30号二号楼六楼人事科),联系电话:13887739042、18987735082
六、其他事项
(一)由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2023年9月27日进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
(三)见习期满见习协议自动终止,见习完成。红塔区妇幼保健院根据见习人员实际表现,为其出具《玉溪市青年就业见习证明》。
(四)见习人员被见习单位留用的,见习人员单位将依法及时与其办理编制外人员相关手续。
(五)见习期满后,未留用的见习人员自主择业。
七、其他要求
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玉溪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招录2023年第二期见习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专业 | 学历 | 其它 |
1 | 儿科临床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
2 | 医学检验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
3 | 心理医生 | 1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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