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版纳就业公众号 | 时间:2021-12-08 17:1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景洪市委政法委招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景洪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Office、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按规定不能聘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在景洪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
2.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景洪市委政法委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通知其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职业素养进行考察。
5.确定拟试用人员。
(1)通过面试人员办理试用期入职手续。
(2)确定试用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6.聘用。由景洪市委政法委通过面试、考察试用,择优聘用,聘用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
执行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相关政策规定。
四、具体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疫防控期间,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地址:景洪市委政法委三楼政工室306(景洪嘎兰中路59号金地大酒店正对面)。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691—2585869
3.报名需携带资料:(1)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中共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附电子版);(3)小1寸近期免冠照片(附电子版)。
本公告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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