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2-02-14 14:3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砚山县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
消防员招聘公告
按照《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置 县、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通知》(砚编办发〔2019〕 11 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 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发〔2020〕22 号)精神,根 据《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相关 规定,结合当前全县专职消防员缺员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 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 职消防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性 别 | 专业 | 学历 | 招聘数量 | 备注 |
砚山县人民政府府 | 战斗员 | 男 | -- | 高中 及以 上 | 20 人(县 政府专职 消防队 20 人) | 退役军 人(含消 防队退 役人员) 优先 |
文职 | -- | 专科 及以 上 | 9 人(县政 府专职消 防队) | 男 5 人, | ||
女 4 人 | ||||||
合计 | - | -- | -- | 29 人 | --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 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年龄条件: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1982 年 1月 1 日至 2004 年 1 月 1 日之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35 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或者报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 员岗位的,经县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 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三)身体条件:男 1.62 米、女 1.60 米及以上,身体 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 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 4.5 以上或双眼矫正视力 4.9 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含消防队退役人员)优 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 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消防员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政治)审查→体检→体能测试→公示→培 训→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制定,在砚山县政府网站(http://yuanshuan.gov.cn/)和砚山融媒、砚山消防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4—28 日上午 8:30—下午 5:30(工作时间), 如应聘人员不足,由县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定是否延长 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 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址: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何润,联 系电话:3126026。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 资格(政治)审查。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 证明(由属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
(5)本人近期红底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2 张;
(6)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工作经验的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资格(政治)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体检(体格检查)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手续且通过资格(政治)审查的 人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实施体检,体检不合 格者不得参加下一项目测试,淘汰退出。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能测试
1.男性
(1)测试项目:1000 米跑、俯卧撑。
(2)测试标准:
①1000 米跑:4′25″为达标。
②俯卧撑:6 次/2 分钟为达标。
2.女性
(1)测试项目:800 米跑、屈膝仰卧起坐。
(2)测试标准:
①800 米跑:4′20″为达标。
②屈膝仰卧起坐:30 次/5 分钟为达标。
(五)技能考核
驾驶员岗位需进行交管部门规定的驾驶技能考核,驾驶 技能考核结束后,入围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六)公示选聘
根据政审、体检、测试(考核)结果,合格者经县消防 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 “砚山县政府网站”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办 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和砚山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 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为 3 年。
四、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 人员工资待遇的批复》(砚政复〔2017〕763 号)文件,每人 2800 元/月,单位所承担的“五险”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最低标准缴纳,伙食补助 18 元/天。同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工作时间和地点
招聘公告所称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是指聘 用到县、乡政府专职消防队,采用跟现役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应急服务中心混编的形式投入执勤,主要从事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上岗前进行 1 个月的岗前 培训,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完成培训任务并通 过考核的队员,由县应急管理局行文分配在砚山县人民政府 专职消防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实行工 作 5 天、休息 2 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 24 小时驻勤。
六、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提出报县政府审批,由县应急 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编委办、县 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 成的县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本次 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所有。
咨询电话:砚山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何润,联系电话:3126026;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张梦娇,联系电话:3063911。
附件:
1.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2.砚山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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