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3-11-15 11:27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麻栗坡县董干镇人民政府招聘边境联防所专职联防员公告
董干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联防所专职联防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地点
(一)工作内容:从事“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日常事务,抵边联防所边境管控设施设备(物防、技防)巡查值守、日常维护、边境一线和网外国土巡逻管控等工作。
(二)工作地点:麻栗坡县董干镇边境联防所、卡点、前哨
二、薪酬待遇
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构成,专职联防员每月4327元/月(包含五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根据董干镇实际情况,只招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原本在董干辖区从事联防员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原本在董干辖区从事联防员岗位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初中);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遵守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优秀民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麻栗坡县户籍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持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在边境管控、社会维稳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作为招聘对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原先在麻栗坡县内从事联防员岗位被开除、辞退的;
4、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属于吸毒人员的;
5、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引领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9、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选聘的;
1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在职在岗的村(组)干部;
13、招聘人员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考流程
(一)报名和初步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8日(报名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地点:董干镇人民政府强边固防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3065273或15331421308(沈老师)或19969129416(曹老师)
2、初步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给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二)笔试、面试
为公平、公开、公正,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原先参与董干强边固防、边境管控表现突出,协助查获相关走私案件的,每协助查获1起走私案件,笔试加分1分,最多不超过3分。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由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前往麻栗坡县人民医院或者具备体检资质和条件的医院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通过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
政审内容主要为报名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好、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需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董干镇边防办提出申请。
董干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来源:http://www.ynmlp.gov.cn/index/wgjyxxgk/44897.html?true_menu_id=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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