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网 | 时间:2023-11-01 21:1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麻栗坡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医疗互助代办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保障职工医疗互助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履行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职责。县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医疗互助代办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能安心在所报岗位工作,热爱工会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专科及以上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学历,取得会计、审计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麻栗坡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工作: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11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麻栗坡县总工会综合办公室(麻栗坡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3054092。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技术专长资格或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总工会党组研究作出决定。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一)笔试
1.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时间:2023年11月8日09:00—11:00。
3.地点:麻栗坡县总工会会议室。
4.考试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
5.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笔试。
7.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到面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例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麻栗坡县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2.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依据笔试成绩发放的面试通知方能参加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分数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对象出现不合格导致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在麻栗坡县政务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排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与岗位安排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薪酬为 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聘用期工资薪酬为 3500元/月。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每满一年的,月工资在原工资基础上增资100元,实行限额封顶,最高上限为10年。
(三)聘用期内,单位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纳“五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四)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为职工医疗互助代办员,工作地点在麻栗坡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八、其他事项
(一)对体检不合格所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出现应聘人员试用期间自行辞职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录用。
(二)对于本次招聘的编外医疗互助代办员,如上级工会统一招聘或过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未尽事宜由麻栗坡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ynmlp.gov.cn/index/wgjyxxgk/44721.html?true_menu_id=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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