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人才网 | 时间:2023-08-31 17:4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及体检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2023年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名单
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有关事项安排
(一)考察时间:具体以各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进入考察的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二)考察内容:对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考察为不合格。
(三)组织实施:本次考察工作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劳动人事处统筹,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环节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项安排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二)标准:具体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全程谢绝有家属陪同体检,一旦发现,按规定取消体检资格,女生请素颜,以便查对身份证。
2.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3.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请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请保持空腹及憋尿,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5.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6.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871-63142055
监督电话:0871-63142059
附:2023年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来源:http://www.ynhr.com/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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