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民政厅网站 | 时间:2023-08-10 10: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
2023年8月11日、14日;
8:30—12:00,14:00—18:0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2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15399099023003001、15399099023003002、15399099023003003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云南省民政厅1号楼806室(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根据省政府“放管服”要求,资格复审时不再要求考生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和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需现场签署承诺书,相关材料在考察环节进一步验证。
特别提示: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必须与报考填报信息一致,不一致视为不诚信报考,一概不能过审。根据规定,专业的划分和认定权限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考生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为准,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所修课程目录和成绩单等不能作为专业划分的依据。
所有的材料(含笔试准考证)在验证原件的同时,请考生提交1份复印件。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参加,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生出具委托书并签字盖手印,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复审时间内参加。
联系电话:0871-65731351。
来源:http://ynmz.yn.gov.cn/preview/article/2105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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