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 | 时间:2023-08-09 10:4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13:30-17:30
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9:00-12:00。
(二)地点: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4楼4号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131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以下证件和材料均须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一)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1.国内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2.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五)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六)近期免冠蓝白渐变底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审验。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在其准考证原件上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公章。考生必须凭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遗失不再补办,也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四)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按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2:1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安排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1-63122511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3年8月7日
来源:https://www.yndk.cn/Item/143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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