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国资委网站 | 时间:2023-04-19 15:2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 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报考云南省国资委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具体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综合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
将于2023年4月25日(周二)开展体检工作,请认真阅读《云南省国资委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工作
将于5月上旬前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具体时间电话告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各项材料。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提前准备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蓝白渐变底彩色照片,规格为420像素*500像素、大小为80至100k,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格式为jpg格式)、填写《考察人选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本人姓名命名),相关材料报送时间电话告知。
2.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请务必及时关注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国资委官网,确保通讯畅通和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侯老师,0871-63605041
附件:1.云南省国资委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表
2.云南省国资委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云南省国资委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云南省国资委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表
报考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合成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是否进入体检等后续考录环节 | 备注 |
1153000079 | 113910807813 | 70.5 | 87.20 | 78.85 | 是 | |
1153000079 | 113930709504 | 72 | 85.54 | 78.77 | 否 | |
1153000079 | 113910808516 | 70.5 | 83.89 | 77.195 | 否 | |
1153000080 | 113910808606 | 74.25 | 82.56 | 78.405 | 是 | |
1153000080 | 113910806607 | 72 | 83.74 | 77.87 | 否 |
附件2
云南省国资委2023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原红会医院),地址:昆明市青年路176号。
三、有关要求
(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蓝白渐变底)一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并自备黑色碳素笔,务于体检当日8:30前到达云南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3楼大厅集中,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当日请到登记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检表,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后,逐项完成各项检查,检查后将体检表交回前台,并确认有无漏检项目,经前台护士检查后方可离开。
(四)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严禁人员陪同,对于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日抽血﹑B超﹑耳鼻喉及口腔检查后方可进食。
(二)检查前三天忌饮酒,体检前一天避免饮浓茶、咖啡等刺激性饮品,饮食清淡,不要进食豆类、奶类等产气食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日早晨请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集中地点。
(三)做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须憋急小便。
(四)检查前请将病史及现有症状如实告诉医师。
(五)内科体检前请先测血压﹑身高﹑体重,测血压前避免剧烈运动。
(六)眼科检查前请先到一般检查室测视力(自备眼镜)。
(七)体检当日不要佩带首饰,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尽量穿宽松﹑纯棉无纽扣及图案内衣,便于检查。
(八)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健康评估;自行放弃检查个别项目,本人应签名确认。
(九)在体检过程中,请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前来体检。
(十)女士应特别注意
1.已怀孕、可能已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Χ光﹑妇科检查及外科肛门指检;
2.妇检前需排净尿液,妇科检查和腔内妇科B超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史者,未婚女士如需做妇科检查,体检前应说明并签字;
3.月经期间请暂勿留取尿液或做妇科检查,待经期结束3天后再补检。
因故当日未完成体检者,请把体检表交回前台,由工作人员告知后续体检时间
来源:http://gzw.yn.gov.cn/yngzw/c100048/2023-04/18/content_3867d38f3fc54c28ac30973ba3de46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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