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 时间:2022-07-30 14:2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大理州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大理州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时间及安排2022年7月31日,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中共大理市委党校(大理市太和街道办刘官厂村)。
(三)面试方式:
法官助理岗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
非法官助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监督:面试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要求:
1.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计算按照《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2.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经资格复审单位确认盖章的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均为原件)和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纸质版)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时将封闭考点,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程序
1.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00—7:30期间由中共大理市委党校大门进入。上午8: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2.工作人员将考生由集合地点有序引导至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全体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前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当天出示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非大理市的,进入大理市应提前掌握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示本人规定时间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4.“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5.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其他不符合大理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9.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上午07:30前)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0.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中共大理市委党校报到处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离开集合地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工作人员在集合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0.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二、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三、公示及录用
(一)人员确定及公示。在体检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二)录用。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重要提示
(一)请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的考生及时登录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相关材料,并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三)大理州法院系统招录单位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考前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0872-2209220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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