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 时间:2022-07-29 10:4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昆明市检察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考生须知
一、面试时间及安排: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
二、面试地点:昆明市第三中学(呈贡区惠通街678号)
三、面试方式:
(一)检察官助理岗位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和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
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3分钟,要求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诉求;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作最后陈述。
(二)其他岗位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四、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00—7:30期间从昆明市第三中学正大门(呈贡区惠通路678号东门)进入到图书馆一楼演播厅报到。上午7:3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后,考官分别抽取考场。
3、工作人员将考生有序引导至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4、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6、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盖有资格复审单位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或《资格复审确认单》、“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面试前48小时之内(以检测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公告规定时间,上午7:30后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面试考生的陪同家属不得进入考区范围,如有进入考区范围影响考试的,面试考生按违纪处理。
3、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4、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及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5、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6、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7、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8、计时员会按铃、举牌示意时间,请考生注意提示,合理分配考试时间。
9、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10、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轮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由监督员宣布个人面试成绩,宣布完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宣布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考区,如有违反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11、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12、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前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出示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非昆明市的,进入昆明市应提前掌握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示本人规定时间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4、“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5、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其他不符合昆明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9、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上午7:30前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0、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云南事考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