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网站 | 时间:2022-07-25 17: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德宏州检察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德宏州检察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12309举报中心大厅(芒市大街8号)
三、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二)本人身份证。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审核在考察阶段完成。
(四)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
(五)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六)档案存放证明。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要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1)。
(七)户口簿。报考限“生源或户籍”“招考职位所在州(市)或招考职位所在县(区、市)”及“少数民族”的职位,资格复审时还需携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八)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九)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十)其他证明材料。请参考《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提供。
五、资格复审程序
由报考人员向审核部门提交岗位所需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同时,报考人员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盖有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报考人员持有,用于参加面试,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个人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为7月27日,地点:德宏州人民检察院12309举报中心大厅(芒市大街8号)。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六、提醒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对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符合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提前3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现场核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测量体温正常(<37.3℃),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资格复审无法到场的人员,可以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有序离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好轨迹排查,进一步明确自己是否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是否7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是否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及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以及相关接触史,并按照最新防疫管理措施要求做好落实。期间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报考职位所在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如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和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4.请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联系电话:0692-2210241
附:1.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4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dehong.jcy.gov.cn/jwgk/202207/t20220724_37667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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