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学院网站 | 时间:2022-02-14 16:10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为适应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红河学院2022年继续面向社会诚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一、学校简介
红河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78年的蒙自师范专科学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红河分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州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是红河州唯一的本科高等院校。目前,学校占地1166余亩,建筑面积33.5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8.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7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541.01万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电子图书180万册。共设有13个学院、3个科研机构、15个党政管理机构、6个教辅机构、2个群团组织。学校现有教职工909人,专任教师725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近80%,“产业领军人才”“云岭教学名师”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近50人。
学校开设5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史、法、理、工、农、经济、管理、教育、艺术10大学科门类,32个专业类,已经形成多科性的本科专业体系。学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实际和区位特点,开设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凸显区域特色的专业。部分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初步显现。目前学校拥有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备案的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各1个,云南省高校一流学科(B类高原学科)1个,省级立项支持硕士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小语种重点专业2个,设置了5个面向GMS国家的东南亚语种本科专业,省级支撑产业升级重点专业群2个,省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1个,省级东南亚南亚语种人才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小语种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
学校秉持“博远有鸣,开阔弘毅”的校训和“道不虚谈,学贵实效”的校风,坚持“立足红河,服务云南,辐射东南亚、南亚的较高水平的区域性、国际化的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能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和“地方性、民族性、国际化、应用型”特色发展战略。作为我国西南部离边境线最近的高校之一,红河学院正依托地缘优势,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积极实践,以“国门大学”新理念打造沿边地区高等教育新高地。
二、 人才层次及相关待遇
人才层次 | 入选条件 | 人才待遇 | |
第一层次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 |
第二层次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学者;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不低于以下标准:人才引进费80万元(税前);首聘期年薪100万元(税前);专项科研经费300万元(5年,每年6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费500万元(5年,每年100万元);直接入选“红河学者”并享受相关待遇;配备编制内专职科研助理。 | |
第三层次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和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学术发展基础和潜力,能较快提升所在学科的某一研究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云岭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文化名家”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等同于上述入选者等;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等;国家自然科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除外)等;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等;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第1等;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8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级学科所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等;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不低于以下标准:人才引进费80万元(税前);首聘期年薪50万元(税前);专项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100万元(5年,每年20万元),自然科学类150万元(5年,每年3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费250万元(5年,每年50万元);直接入选“红河学者”并享受相关待遇;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申报;配备编制内专职科研助理。 | |
第四层次 | A类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在SCI一区发表过1篇等,或在SCI二区发表过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期刊发表过6篇及以上科研论文等;或者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其他省份等同上述人才入选者等;获得过“省突”、“省贴”、全国优秀教师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等;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 人才引进费60—80万元(税前),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确定;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1000元/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15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申报。 |
B类 |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持有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在SCI二区发表过1篇等,或在SCI三区发表过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期刊发表过4篇及以上科研论文等;或者以排名第一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等;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科领域达到本层次实力、水平、成就、影响的其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 人才引进费55—65万元(税前),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确定;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1000元/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15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 |
C类 |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 | 人才引进费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理工类20万元;高层次人才奖1000元/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1500元/月;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三年内享受教授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 |
短期聘用博士 | 与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方向相一致的博士,具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 | 聘期为三年,入学校事业编。实行年薪制,年薪为20-30万(税前,超额完成协议任务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数额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
三、其他说明
(一)除享受上述待遇外,争取享受红河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1)配偶符合调动条件的,学校协助办理调动手续;配偶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学校提供公开招聘考试机会;配偶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但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解决编制外合同制工作。(2)学校结合地方实际,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三)给予引进人才的待遇,专项科研经费、科研平台建设费、科研启动费等,经学校研究根据科研计划、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考核合格后,高层次人才奖按月发放。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服务期为五年,人才引进费可选择签订合同后先一次性领取60%,剩余40%从第二年按4年(48个月)的方式发放,也可选择分5年(60个月)的方式发放;其年薪先按60%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40%。第四层次服务期为八年,人才引进费可选择签订合同后先一次性领取60%,剩余40%从第二年按7年(84个月)的方式发放,也可选择分8年(96个月)的方式发放。短期聘用博士年薪先按60%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40%。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学校报到后,学校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至学校的差旅费。
(五)由个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提供5年期免费人才周转房(水电费、物管费除外)。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将个人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主要科研成果情况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uohrsc@163.com,邮件标题为:“2022年应聘红河学院博士”。联系电话:0873-3694779,手机:13887397344,联系人:史老师。
招聘工作安排及招聘岗位的人数、专业等具体要求,以红河学院后续发布的正式招聘公告为准。
红河学院期待您的加入,期待与您共同谱写红河学院发展新篇章!
红河学院
2022年1月2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云南事考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