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 时间:2021-11-25 09:4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辅警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辅警属性
辅警,合同制管理,属合同用工。不具有检察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七)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
2.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普洱市人民检察院421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随身携带报名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前往报名点报名→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
提供材料如下:(1)《2021年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报告;(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盖章原件。
(三)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标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因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须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二)政审
政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综合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工资待遇
38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需缴纳保险)。
九、疫情防控工作
(一)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消毒消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等工作。
(二)考生防疫要求:
1.笔试和面试时,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
2.“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笔试和面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7天,并持第2天及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笔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6.笔试和面试时,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经现场研判,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笔试和面试。
十、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保持联络电话通畅,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误考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书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普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9-2827314
附件:1.2021年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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