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2-01-18 17:5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城镇住房建设、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及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能职责。为更好地展现住建设的工作职能职责,保证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吸收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注重人才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数:5名。
(二)招聘专业:文秘、房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专业5人。
(三)招聘条件:具有江城户籍,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个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2.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员:《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低保证》、《就业创业证》。
4.已经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内认定查询)、《就业创业证》。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失业时间为准、《就业创业证》。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提供扶贫部门证明、审核搬迁点是否在城镇。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五)招聘方式:公开招聘。
三、面试及录用
(一)面试: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面试。
(二)录用: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待遇。面商。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期限3年,工资组成:固定工资+五大保险,具体工资待遇面商。
(三)应聘人员试用期间或被录用后,发现存在信息失真、欺诈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录用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我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终止聘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面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17:30时止;报名地点:江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江城县三江大道44号住建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3721012,19187944819。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失业证(就业证)原件、各种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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