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怒江州中医医院公众号 | 时间:2022-01-19 09:5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怒江州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公告》要求,州人社局于2022年1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1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经研究,怒江州中医医院决定于2022年1月份组织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
公开选聘面试岗位为怒江州中医医院麻醉科岗位和急诊科岗位。
二、面试对象和成绩合成
(一)面试对象。根据怒江州中医医院事业岗位公开选聘人员计划,每个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二)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公开选聘面试由怒江州中医医院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工作实际,不单独开展岗位业务水平笔试。怒江州中医医院2021年事业岗位招聘考试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资格复审:请进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18:00,到泸水市上江镇蛮蚌新城怒江州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医务科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中遇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补足面试名额。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分。
(二)面试地点:泸水市上江镇蛮蚌新城怒江州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三)面试通知书领取:考生于2022年1月21日12点前到泸水市上江镇蛮蚌新城怒江州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医务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人员不再递补。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怒江州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怒江州中医医院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怒江州中医医院根据选聘岗位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怒江州中医医院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怒江州中医医院。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怒江州中医医院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怒江州中医医院门户网站及怒江州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怒江州中医医院)公开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怒江州中医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转任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七、相关要求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交《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按照指引进入考场。
(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面试。
(三)“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当天不再进行面试,待具备条件时重新组织面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
(七)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一般不佩戴口罩。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联系人及电话:徐金智,0886-3051889
附件:1.怒江州中医医院2021年选聘事业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怒江州中医医院
2022年1月18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云南事考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