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寻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1-09-27 15:1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就业帮扶的作用,因工作需要,现将寻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机关单位后勤人员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仁德街道南钟街36号寻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大院四楼)。
二、招聘条件
昆明市辖区内的城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种情况并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的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零就业、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此项城镇、农村户籍不限);
6.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了实名失业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此项城镇、农村户籍不限);
7.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待遇
不低于寻甸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加五险。
四、报名时本人需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实名系统认证);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6.提供本人驾驶证。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2021年10月8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寻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科报名。
联系电话:62662952
招聘有效期:招满为止,在未招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前,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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