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宁泰安保安公众号 | 时间:2023-10-13 10:2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关于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开招聘相关工作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察的方式择优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
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国家党政机关办公室从业经历者优先;
5.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熟悉信息技术及计算机系统运用;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7.符合招聘单位对所需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安宁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岗位2名
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医学专业和财务专业优先报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符合招聘单位对所需岗位的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有多次失信记录或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三)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且未作出结论的;
(七)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要求
采用现场填写报名表的方式,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数至报名截止日期未满足招聘需求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不足部分另行发布招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为止(五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地址: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二楼202人力资源部。
3.联系方式:0871-68686289
(三)资格审查
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政审等进行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面试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由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和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的均可参与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面试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岗位应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等三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通过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71-68682250)。
(五)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办公室综合岗位取面试成绩的第1名,业务岗位取面试成绩的前2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遇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特殊情况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到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公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具体通知时间内提交。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拟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对反映问题查实后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拟聘人员出现的缺额,按报名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0﹞64号)文件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岗位工资800元(不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年度绩效考核奖1000元/年。(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七、社会保险缴纳
编外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以上要求,以上所有材料需在资格审查当日提交审查,避免因材料不齐而造成遗憾。
(二)报名后,各项程序及通知、通告将在(“安宁泰安保安”微信订阅号)进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查收,并按照时限参与。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2w4E-SfoCLCKKrqLTsY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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