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07-31 17:3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弥勒市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 资格复审、体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弥勒市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弥勒市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清路22号)办公楼四楼4-5室。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020年毕业生的部分资格证执行云南省《关于转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7号)文件精神。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六)递补
紧缺人才招聘递补按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执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参加弥勒市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集中,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弥勒市金秋小镇F区湖东路租舍段门诊三楼体检中心)。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集中,由市人社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中性笔。
(五)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详见附件2:《体检须知》。
(六)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为330元/人。
三、档案递转
考生将档案在2020年8月25日前转到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即时到人力资源开发科(人社局办公楼2-6室)办理,联系电话:0873-6129786 。
四、其他
(一)体检合格人员统一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地点: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人社局办公楼2-6室)。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弥勒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6129786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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