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1-07-12 15:0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弥勒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安排
为做好弥勒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弥勒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22号)。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学位证的岗位),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报考中共弥勒市委党校教师岗位(代码428),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1.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讲课和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2.面试内容:
(1)课堂讲课。课堂讲课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素质,应聘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选角度、专题,制作多媒体课件,讲授时间控制在25分钟以内。考生讲课允许带讲课教案、讲课题纲,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课,考点提供多媒体设备。
(2)专业知识提问。考生课堂讲课结束后由主考官进行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10分钟内。专业知识提问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协调能力及报考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方面。
(三)时间和地点
1、抽签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20日上午8:00,弥勒市委党校办公楼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20日上午8:30,弥勒市委党校党校办公楼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疫情防控
1.请参加面试人员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一定间隔距离有序进出考场。
2.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并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面试;“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面试前1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持面试前12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3.如面试当天有发热(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且不再安排补考。
4.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
1.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市人大、市政协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弥勒市纪委市监委投诉电话:0873-6122585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 6122386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
只笔试不面试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的岗位,经资格复审、面试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1年7月26日上午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弥勒市金秋小镇F区湖东路租舍段门诊三楼体检中心)。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集中,由市人社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弥勒市中医医院体检须知》。
四、档案递转
考生将档案在2021年8月6日前转到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人社局办公楼4-3室)办理,联系电话:0873-6355922 。
五、其他
(一)体检合格人员统一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地点: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弥勒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873—6355923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弥勒市中医医院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二、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聘用。
三、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五、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六、经期不宜做尿液分析、妇科检查,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液,再到诊室检查;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七、体检科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八、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十、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地址:弥勒市湖泉金秋旅游小镇F区湖东路租舍段门诊部三楼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13769310467 0873—612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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