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4-03-04 19:3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污染防治科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金平本地户口、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金平县金河镇仙人洞路24号)办公楼二楼201室,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联系人:石磊,电话:0873-5224179。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根据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生态红河”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单位考察合格的转为编外临聘人员。
3.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纳部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实行工龄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核发依照单位现有标准执行。转正后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同步。
本公告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5224179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4年3月4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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