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06-18 19:5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
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红河州应对新型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人员
报考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040)、(055),卫生检验技术岗位(041)、(057),医学检验技术岗位(056),卫生管理岗位(042);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岗位(053),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6月20日上午7:30
地点: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602会议室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疾病预防控制岗位和卫生管理岗位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面试地点: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1会议室。
2.卫生检验和医学检验岗位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面试地点: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4会议室。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基础、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理解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等;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
四、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取五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得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到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2.专业知识提问环节,考生实行抽签及编号管理,考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顺序,整个考试过程考生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家庭成员等信息,违者作违纪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3.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4.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5.考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须使用普通话进行考试。
六、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专业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卫健委和州疾控中心纪委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873-3856565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0873-3732616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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