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06-18 19:5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0年新冠肺炎专项招聘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及《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0年新冠肺炎专项招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师岗位(919311046)、儿科医师岗位(919311047)、麻醉医师(919311050)、中药师(919331036)、针灸推拿师(919331035)符合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是专业知识问答及病例分析。
(三)面试评分方式:每个岗位考生按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考核,7个考官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按考官的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
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四)为加强考试的严肃性,考试时要求着正装。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抽签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准时到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候考区(大会议室)抽签。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0日一天。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行政办楼三楼小会议室。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纪检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全程录相,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873-3980051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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