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06-18 19:4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公告》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岗位(919331012)、精神科医师岗位(919331014),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答辩。主要包括自我介绍、综合能力、实际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评分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由五名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取总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考生取面试成绩50%记入综合成绩。免笔试考生直接取面试成绩,记入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时间和地点
(一)抽签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7:30准时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泽园院区)综合科9楼面试候考室抽签。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准时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泽园院区)综合科9楼多媒体会议室面试。
四、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候考室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省州巡查组、州人社局、州卫健委、院纪委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过程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管理中心:0873—3735030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873—7613048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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