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06-18 19:4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要求,我院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919331025),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专业提问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是体格检查(心、肺、腹),三个部位选两个,每部位各50分,合计100分。
(三)公开招聘面试评分方式:考生按规定完成两个部位的考核。5个考官对考生的每一个部位检查进行评分,5个考官的平均值为该考生该部位的考核成绩。
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面试着装:请考生自带工作服(白大褂)。
三、时间和地点
(一)签到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准时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到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综合楼二楼候考室签到。在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准时到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综合楼一楼示教室面试。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是体格检查两个部位分值的合计。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监考纪律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党支部派纪检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疫情相关要求
“云南健康码”不是绿色、近期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联系电话: 0873-2658940。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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