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学院网站 | 时间:2022-01-01 14:3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学院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工作安排及岗位需要,经学校批准,按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月10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奖状等。
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联系人邮箱:2642904557@qq.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应聘者电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等扫描件;
(2)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失业证等)。
(四)资格审查
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
(一)本次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政策、红河学院基本校情,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与考试用书。
(二)通过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三)由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的相关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以1:3的比例进行面试。
(五)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成绩结果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两项成绩相加为第一、二名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本次招聘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工资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的薪酬按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二)编制外教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蒙自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13577342050(蒋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73-3694846
附件1:红河学院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及人数
附件2: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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