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1-07-09 22:2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2021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
根据红河州2021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等有关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档案转递安排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1.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 2021年8月5日前(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处。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生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详见《体检须知》。
二、档案递转
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将档案在2021年8月10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可即时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联系电话:0873-3738152。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合格人员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领取时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红河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二、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三、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须空腹。
五、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提前告知招录机关。
六、尿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1.留取清洁中段尿;若为月经期女性,在留取尿标本前告知导检医护人员进行标记。
2.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氯胺酮、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的药物:百服宁、泰诺、白加黑、康泰克、复方桔梗氯化铵口服液等,简单判断既药物成分中有“麻黄”字样的药物。
3. 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吗啡检测的药物:急支糖浆、半夏露、联邦止咳露、复方甘草片、雷尼替丁等。简单判断既药物成分中有“阿片、吗啡”字样的药物。
4. 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尿毒品检测的食物:槟榔、火锅、麻辣烫、鸡公煲等。
5.若摄入其他物质后对检测结果有疑问,请咨询招录机关。
七、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八、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九、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十一、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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