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个旧市人民医院网站 | 时间:2021-04-09 13:3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
招聘15人
单位现场招聘:2021年3月24日
校园现场招聘:2021年4月10日
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
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校园公开招聘国家事业编制15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1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条件可不受限制。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个旧市人民医院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单位现场招聘:2021年3月24日在个旧市金湖南路17号个旧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八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招聘报名,联系人宋红梅,电话:0873—2124829,邮箱:38353065@qq.com。2021年3月25日进行综合考核及面试。(具体信息请关注个旧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gjrmyy.com人才招聘栏)
2、校园现场招聘:参加2021年4月10日在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举行的双选会并现场组织考试,如在单位现场招聘已经招满人员,则不再参加双选会。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
2、考试采取综合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考核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在校表现、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经过综合考核,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有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顺序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个旧市卫健局审核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分别由市人社部门和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签订就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其后环节就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个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2.体检。体检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
1、未尽事宜详见《个旧市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2、单位及校园现场招聘会结束后,将同时进行我院编外人员招聘及签约,欢迎各位同学踊跃报名。
3、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南路17号
招聘邮箱:38353065@qq.com
网站:http://www.gjrmyy.com
电话:0873-2124829、13887301766
联系人:宋老师、李老师、
附件:个旧市人民医院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请点击下载
个旧市人民医院
2021年3月18日
个旧市人民医院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性别 | 民族 | 户口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报到证或登记证 | 学历类型 |
毕业 年份 |
专业类别 | 专业类别 | 专业类别 | 其它招聘条件 | 是否特殊岗位 | 招聘类别 | 备注 |
023 |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 个旧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3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21年 | 临床医学类 | 否 | 校园公开招聘 | 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岁周岁,博士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岁周岁 | |||
024 |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 个旧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21年 | 医学影像类 | 否 | 校园公开招聘 | 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岁周岁,博士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岁周岁 | |||
025 |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 个旧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护理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需要 | 普通招生计划 | 2021年 | 护理学类 | 否 | 校园公开招聘 | 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岁周岁,博士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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