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时间:2020-10-17 16:2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鹤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非遗中心)是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非遗中心服务效能,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男女不限。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非遗中心各类文稿、总结撰写、档案整理及非遗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之间;
2.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及中文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好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4.能够熟悉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办公设备;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工资待遇
1.聘用后按照劳动部门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每月2500元(含保险),聘期采取一年一聘制;
2.节假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执行。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8:00起至10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鹤庆县文化馆;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六、面试须知
1.报名成功后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及资格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后续面试事宜,请应聘者报名成功后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后,成绩电话通知;
4.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县级医院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
5.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无故逾期报到超过三天取消入职资格。
七、联系方式
文化馆办公室:0872—4122022
王军13988501729张诗涵15687383911
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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