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12-13 18:1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2020年腾冲市面向市外公开选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腾冲市卫生和健康局经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腾冲市外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0名,此次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面向腾冲市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师岗位4名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年龄45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二)检验医师岗位4名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年龄45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执业医师或国家认可的检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医师岗位2名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年龄45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腾冲市外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四项基层服务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选调各个环节中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公告发布
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发布《腾冲市2020度公开选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8:00—17:30;
2.报名地点:腾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示的廉政审查报告。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
2.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选环节。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专业题,加试总分为1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选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选调资格。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及选调工作情况按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调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在公开选调期间,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考选调调资格,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此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腾冲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5-513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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