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1-11-10 15:2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招聘合同制保洁、门卫的公告
经报请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和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准,同意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洁人员1人,门卫人员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55岁以下,保洁人员限女性,门卫人员限男性,龙陵县户籍,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与其他任何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波
联系电话::0875-6121019 18987522117
(三)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本岗位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只报序号不报姓名。
(六)录用办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七)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相关要求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与任何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
五、管理、待遇
管理及工资待遇按照《龙陵县疾控中心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六、疫情防控
(一)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如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面试。
(五)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六)如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报考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进入面试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七、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中心发出招聘公告时限内,不能按时到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卫健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875-6121019
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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